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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 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 桂林市心理医院 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08:21 本文来源: 医院管理员

a天v堂一区创建于1959年9月,是隶属于桂林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业务受桂林市卫健委指导。医院同时增挂“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桂林市心理医院”、 “桂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精神心理分院”牌子,下设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精神心理卫生学教研室,是桂林市目前唯一一所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现为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神卫生研究所精神医学专科联盟单位并设立湘雅名医工作室,系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践基地,医院精神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临床心理科为桂林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医院2019-2021连续三年获得国家三级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绩效考核A等,是全区首个集临床、科研、教学、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综合实力位于广西精神病专科医院前列,朝着“广西领先、全国知名”的目标奋进。

为建设优势学科以及医院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致力于寻找有理想抱负,善于合作,勇于担当的工作伙伴。我们将给您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舒心的工作氛围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现诚邀广大卫生精英和有志学子加盟。

一、人才待遇

1、学科带头人:给予45-55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2、学科骨干:给予25万元左右(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3、高学历人才:给予全日制博士40万元左右(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给予全日制硕士20万元左右(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4、紧缺岗位人才:取得精神科住院医师规培证的给予5万元(税后)的人才引进经费。

5、根据《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经桂林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文件精神执行。与上述待遇有差距的由医院补足。待遇按“就高不叠加”原则执行。

6、以上人才执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并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桂林市委编制办公室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接收到医院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招聘人数

高学历

人才

博士:精神卫生、心理相关专业

硕士:精神卫生相关专业

全日制

博士、硕士

按学科发展、专业对口、执业范围对口原则认定。40岁以下。

2

临床

医师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持有住院医师规培证优先。35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要求三证。

3

电生理

医师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持有住院医师规培证优先。35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要求三证。

2

康复

医师

康复医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持有住院医师规培证或持有康复治疗师证书优先。35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要求三证。

2

药师

临床药学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持有药师资格证。持有临床药师证优先。35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要求资格证或临床药师证。

1

干事

卫生事业管理、信息管理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以上

35岁以下。持有相关职称证书者优先。

2

临床

护士

护理、护理学

大专及以上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护考合格成绩证明),30岁以下。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者优先。

5


(各岗位招满为止,高学历人才不限)

三、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电子简历及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各类证书等)以PDF形式(总大小不超30M)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栏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

联系人: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773-6767263       电子邮箱:flyyrsk[at]163[dot]com

医院官网: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福利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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